哈密市平原水电站

水利发电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)

工商信息

法定代表人
刘海春
经营状态
存续
注册资本
93万人民币
实缴资本
所属行业
电力、热力生产和供应业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91652200748666435F
纳税人识别号
91652200748666435F
工商注册号
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新哈巴公路以东(石城子干渠18公里处)
组织机构代码
652200000000774
登记机关
成立日期
1994-06-30
企业类型
全民所有制
营业期限
1994-06-30至无固定期限
行政区划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核准日期
1994-06-30
参保人数
1
注册地址
新疆哈密市伊州区新哈巴公路以东(石城子干渠18公里处)

信息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