宿豫区丽瑾玉文化传媒工作室

许可项目:演出经纪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)一般项目:广告设计、代理;广告发布(非广播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出版单位);广告制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;文艺创作;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
工商信息

法定代表人
刘海霞
经营状态
存续
注册资本
1万人民币
实缴资本
所属行业
体育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92321311MA21C85P53
纳税人识别号
92321311MA21C85P53
工商注册号
宿迁市宿豫区顺河街道齐云山路1号—OP413
组织机构代码
321321601607275
登记机关
成立日期
2020-04-26
企业类型
个体工商户
营业期限
2020-04-26至无固定期限
行政区划
江苏省
核准日期
2020-04-26
参保人数
0
注册地址
宿迁市宿豫区顺河街道齐云山路1号—OP4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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