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城县东方明珠大酒店
预包装食品、散装食品、乳制品(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)(凭相关许可证经营,有效期至2015年12月17日)、卷烟零售、大型餐馆服务(含凉菜、不含裱花蛋糕、不含生食海产品)(凭相关许可证经营,有效期至2015年12月12日)***
工商信息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scxdfmzdjd-ceng-fan-lin
纳税人识别号
工商注册号
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迎宾大道与清华大道交汇处
组织机构代码
360735600116045
注册地址
赣州市石城县琴江镇迎宾大道与清华大道交汇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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