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至县童家镇李质让副食店

许可项目:烟草制品零售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,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)一般项目:食品销售(仅销售预包装食品);日用百货销售;日用品销售。(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,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)

工商信息

法定代表人
李质让
经营状态
存续
注册资本
0.0002万人民币
实缴资本
所属行业
零售业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
92512022MA68RTMQ4H
纳税人识别号
92512022MA68RTMQ4H
工商注册号
乐至县童家镇新团街村。
组织机构代码
512022600014214
登记机关
成立日期
2001-06-27
企业类型
个体工商户
营业期限
2001-06-27至无固定期限
行政区划
四川省
核准日期
2001-06-27
参保人数
0
注册地址
乐至县童家镇新团街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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